我叫莫兰鹤,二十二岁,今年刚毕业,今晚我遇到了暗恋六年的那个男人,不知道应不应该用‘暗恋’这两个字,因为我连人家的名字都不知。
我和他只是六年前在某厕所偶遇了一下,然后因对方太帅,帅到我一下子春心萌了动,且一直念念不忘了好久。
直到我上了大学,直到我突然醒悟过来,直到我觉得我不应该再那么傻傻地去想念一个人时,那个人却时隔两年突然又出现在我眼前,且还在咖啡馆内救了我。
那一刻,我觉得我和对方是不是还是有那么点缘分?否则怎就偏偏救到我?我是不是得对人家有更进一步的想法?我觉得应该有,咳咳。
那就继续想念吧,不想念也没有其他办法,因为自被对方救到后,就再也没有见过对方,连感谢的机会都没有,更别提表白,我只能通过想念这个方法缓解一下。
可谁能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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